2026 年 7 月 8 日,政府在回覆立法會有關慈善組織監管的質詢時,列出 2021/22 至 2025/26 年度第 88 條免稅慈善機構的總數、新增及撤銷免稅資格數據,並說明現時公開籌款活動由不同部門按權限監管,政府會繼續檢視慈善專責監管機構建議的適合性及推行時間(政府新聞網,2026)。
這份答覆的價值,不只在於名單多了還是少了,而在於它把一個平日分散的問題重新帶到公眾面前:一間慈善機構取得免稅資格之後,公眾到底可以怎樣知道它值得信任?
靈析有數認為,第 88 條是制度入口,機構要於日常工作中看見公信力,才有可能把它交代給公眾。
這也是為甚麼本題不應寫成法律解讀。第 88 條數據是近期信號;真正要拆開的,是公信力如何由一個制度身份,變成捐助者、服務使用者、義工和合作夥伴可以理解、追問和核對的日常管理。
名單之外,公眾先接觸到甚麼?
多數人不會先讀一份完整管治文件,才決定是否支持一間 NGO。他們可能先在街站遇到義工,在網上填一張捐款表格,收到一封月捐確認電郵,或者走進一個服務中心,問一句:「這筆錢會用在哪裡?」
這些接觸點很細,卻是公信力最早被感受到的地方。收據是否清楚、籌款用途有沒有說明、查詢由誰回覆、服務轉介有沒有下文,會影響公眾對機構是否有交代的第一個判斷。
對前線同事來說,問題未必是要背出所有法規,而是能否在不同場景給出一致而不迴避的回答。對管理層來說,問題則是這些回答有沒有回到機構的財務、服務和風險管理,而不是只靠個別同事的記憶。
年報不是終點,是下一個問題的入口
公眾想知道甚麼,機構需要交代甚麼
| 公眾想知道甚麼 | 機構需要交代甚麼 |
|---|---|
| 錢去了哪裡? | 籌款用途、項目支出、行政及服務成本的基本脈絡 |
| 誰在負責? | 董事會、管理層、財務和風險責任的分工 |
| 服務有沒有接住人? | 服務對象、轉介、跟進和限制,而不只是活動人次 |
年報和財務報告經常被當成年度行政工作,但它們其實是機構向不同持份者交代的公共介面。香港公益金的 2024/25 年報頁,同時呈現年報、財務資料和資助分配相關內容;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的出版頁,也公開列出年報及財務報告等資料。這類公開資料不等於已經證明捐助者更信任機構,卻讓公眾有機會追問資源如何流向服務、機構怎樣呈現責任,以及不同年份有沒有可比較的交代(香港公益金,2025;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,2025)。
社會福利署亦設有非政府機構周年財務報告頁面,讓受津助機構的年度財務資料有一個可查閱的公共位置(社會福利署,2026)。公開資料不是把文件放上網就完成;機構還要想清楚,讀者看完後能否回答以下三個實際問題。
公開報告的重點,不是把每一頁都寫得更長,而是讓外部讀者可以從數字和敘述之間找到一條合理的理解路徑。
大型機構和中小型機構,面對的是不同複雜度
公信力管理不應變成規模排名。大型機構可能有多個服務中心、籌款渠道、品牌合作和跨部門資料,因此需要處理更複雜的權限、資金流、服務交接和董事會報告。中型或小型機構可能更靠近單一社區,但同樣要處理收據、捐款用途、財務披露、義工授權和前線查詢。CW CPA(2026)對香港 NGO 管治的整理亦指出,董事會需要把財務監督、風險管理、合規和持份者責任放在同一套治理視野中。
規模不同,管理模式可以不同;責任並不因此消失。真正值得觀察的不是哪一類機構天然更可信,而是它有沒有把幾個關鍵環節接起來:
- 籌款前,是否說清楚募集目的、用途限制和查詢方式?
- 服務中,前線和服務中心是否知道如何記錄需要、轉介和回應?
- 財務上,管理層能否看見資金集中、行政成本、未完成承諾或異常支出?
- 董事會層面,是否定期處理利益衝突、投訴、資料風險和重大服務風險?
- 年度交代時,是否能把財務、服務和限制放在同一個讀者看得懂的脈絡裡?
這些問題不要求每間機構採用同一份模板,卻要求機構知道自己要在哪些日常工作中看見公信力,又在哪些地方容易斷線。
靈析有數:把公信力放回日常管理
從籌款與服務接觸到董事會交代
公眾接觸
捐款、服務中心、義工或合作查詢
前線紀錄
收據、需要、轉介和回應
管理判斷
權限、例外和後續責任
公開交代
財務、服務、風險和限制
第 88 條引起的討論,最後會回到一個很日常的場景:當捐助者、服務使用者、義工或合作夥伴提出問題時,機構能否在合理時間內,找到正確資料,交代誰負責,並說清楚下一步?
公信力不能被簡化成 CRM,買了系統也不能取代董事會判斷。工具最多只能協助機構集中管理捐助者及會員紀錄、服務中心回應、籌款及項目資料、董事會報告和審計痕跡;真正的責任仍然在機構如何定義標準、分配權限、處理例外和公開承認限制。
因此,機構可以先做一個很小的自檢:任意抽取一項籌款活動、一宗服務轉介和一個財務數字,看看能否由前線紀錄追到管理層判斷,再由公開資料向捐助者說清楚。若每一項都要靠找人、翻表格或重新拼湊,問題未必是公眾不信任,而是機構還未把信任所需的交代方式管理起來。
第 88 條名單只能告訴我們哪些機構進入制度身份的討論;公信力則要在名單之外,透過日常工作逐次交代、回應追問和修正。